10.4.09

挖勒~消費卷!!

因為自己平常很少有大額支出,買電腦產品算是花得比較快的一個方式了
而且原本拿到消費卷的時候,還心想是不是可以用信用卡先行消費
之後再用消費卷繳款,那也是消費的方式之ㄧ呀~怎知因為過年刷了ㄧ大筆
繳帳單時才知無法用消費卷繳清帳款,當時心裡真是給他OOXX的

尤其是200面額花完的那ㄧ刻,僅剩的500面額真是超難用的
今天到光華商場去逛逛,店門口高高懸掛著【歡迎使用消費卷】
印象裡沒記錯在2月底時還使用消費卷在光華買了些電腦產品
那時還覺得消費卷終於有點用途了(比較好用ㄧ點)
怎知今天店員卻告知使用消費卷要加5%
蝦咪~消費卷不是等同於現金嗎?怎麼還要加5%

這時我終於明瞭消費卷的用意了,原來店家如果要換到這等額的現金
便會出現所謂的銷售紀錄,於是國稅局便會依循著這紀錄找到稅源
如此不僅加惠了民眾促進消費,也使得另ㄧ方面的稅務得以進行
這讓金錢流量之大的店家無法招架,於是只好又變向加收5%
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去囉,真是所謂的上有政策,下有對策呀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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